根據《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》《教育部關于公布〈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〉的通知》等相關規定,現將學校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如下。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間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。
一、信息主動公開情況
我校信息公開工作以《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》為基礎,以《河北開放大學信息公開實施細則》為遵循,堅持“以公開為常態,不公開為例外” 的原則,通過多種形式和載體公開學校信息。
(一)主動公開信息情況
學校將門戶網站作為信息公開主窗口,本學年,通過學校門戶網站主頁發布信息535篇,其中,省校新聞133篇、系統新聞 171篇、政策文件8個、媒體關注16篇、通知公告 182條;發布人事招聘、職稱評審、評優評先、教學比賽、招生簡章、教材選用等各類公示25條;及時開設“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”“深入學習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”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”等專題專欄。各部門通過電子校務系統進行公文流轉,公開發布各類新聞、通知、公示等信息共計400篇,其中,校內新聞104篇、校內通知273篇、各類公示23條。此外,我校還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推送信息185篇,通過視頻號發布信息61條。本學年,形成黨委常委會紀要、校長辦公會紀要45件,出版《河北開放大學學報》6期,編撰《河北開放大學年鑒(2023)》。
(二)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內容
1.學校基本信息。包括學校概況、機構設置、領導班子及分工、教師數量及結構、各類辦學在校生情況、河北開放大學章程、河北開放大學規章制度、教職工代表大會相關制度、工作報告、學術委員會相關制度、年度報告、發展規劃、年度工作要點、信息公開報告等信息。
2.招生考試信息。包括開放教育、繼續教育、特殊教育等各類辦學形式的招生章程及辦法、招生計劃、考生個人錄取信息查詢渠道和辦法、招生咨詢及考生申訴、新生復查期間有關舉報調查及處理結果等。除學校門戶網站信息公開平臺外,在各辦學學院招生大廳墻體明顯位置懸掛學校簡介、招生專業、特色優勢、收費標準等內容。各學院和合作辦學單位均按照省校要求,統一使用標準簡章,不得私制簡章,保證了宣傳口徑的統一嚴謹,嚴禁出現亂承諾和信息不透明的現象。
3.財務、資產及收費信息。包括現行的財務、資產管理制度,收費項目、依據、標準及投訴方式,固定資產管理辦法,采購與招標管理辦法,固定資產占用情況,收支預算、收支決算等信息。
4.人事師資信息。包括校級領導干部社會兼職情況,校級領導干部因公出國(境)情況,教職工培訓進修相關制度,崗位設置管理與聘用辦法,校內中層干部任免、人員招聘、職稱評聘、干部考察選拔任用、年終考核、黨員評議公示等信息。
5.教學質量信息。包括教師數量及結構,教學指導委員會相關制度,開放教育(含一村一)、成人繼續教育專業設置,開課情況、授課情況,畢業生的規模、結構情況等信息。
6.學生管理信息。包括學籍管理辦法、學生獎學金、助學金、學費減免、助學貸款的申請與管理規定、學生日常事務管理相關制度等信息。
7.學風建設信息。包括“三風”建設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名單、科研誠信管理辦法、學術不端行為處理辦法等信息。
8.其他。包括網絡輿情管理辦法、意識形態工作相關制度、網絡和信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等信息。
9.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需要公開的其他事項。
(三)主動公開信息渠道
1.學校門戶網站及電子校務系統;
2.微信公眾號、視頻號;
3.學報、校內大屏;
4.教職工代表大會、教師座談會、黨外人士座談會等相關會議;
5.會議紀要、年鑒;
6.便于學校師生員工和有關組織或個人及時準確獲得信息的其他形式。
二、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情況
本年度,學校接到有關社會公眾、師生員工咨詢電話較多,但未收到需要受理或答復的師生要求或公眾要求信息公開的申請。
不予公開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國家秘密及個人隱私等信息,按照規定不予公開。
三、對信息公開的評議情況
我校師生員工對學校信息公開關注程度較高,對學校信息公開工作給予很大的支持和肯定,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對學校能及時地提供各種學校信息表示滿意,評議良好。
四、因學校信息公開工作遭到舉報的情況
學校未收到與信息公開有關的投訴與舉報材料。
河北開放大學
2024年12月6日